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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幼儿园伤害事件

四川:3岁女童幼儿园内7天2次受伤 头发被惨遭撕扯

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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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24/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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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在线曾报道江油某幼儿园因疏忽导致幼儿手背划伤缝6针、家长索赔10万元的事件。数日后,记者又接到江油周女士爆料:其3岁多的女儿颖颖(化名)在江油人民街幼儿园,七天内遭受同班小朋友两次伤害,包括外阴被踢至红肿及头发被扯掉。

孩子两次受伤后,园方均未主动告知。周女士发现第二次伤情并找园方“讨说法”后,园方才陪同就医。目前孩子虽无大碍,但出现恐惧上幼儿园、夜间梦哭等心理创伤症状。周女士要求当事教师公开道歉并赔偿身心伤害,双方尚未达成一致。

家长讲述:七天内两次受伤

6月11日晚,周女士给女儿洗澡时发现其外阴红肿,女儿哭诉是被同班“雨雨”(化名)踢伤。医生开具紫草油治疗。6月17日,女儿回家后蜷缩沙发,哭诉头发被雨雨扯掉一大撮。周女士查看发现头顶有明显秃发区,既心痛又愤怒。

园方回应:幼儿行为无主观恶意

魏园长表示,3岁幼儿行为无意识,雨雨年龄更小,不可能主观故意伤害。外阴红肿可能是颖颖弯腰拿椅子时,雨雨跑动中无意踢到;头发脱落可能是玩耍中牵拉头发导致。园长强调,幼儿社交中常因动作优先产生无意识肢体接触,家长易误解为“被打”。

园长承认,6月12日刘老师询问雨雨时带有偏袒性,直接问“是否踢了下身”,3岁幼儿在权威老师面前易点头。若换种问法,结果可能不同,这导致家长形成“被故意伤害”的错误认知。

家长质疑:教师严重失职

周女士指出,两次事发后当班刘老师均表示不知情,属于严重失职。6月11日受伤后,12日早晨她带女儿找刘老师,对方称“不可能”;6月17日第二次受伤后,18日早晨再次反映,刘老师仍不知情。

周女士称,雨雨承认踢人后,刘老师仅让其口头道歉,未采取任何措施,也未协调就医或双方家长沟通,导致女儿7天内再次受伤。此前颖颖本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。